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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福建省星创天地申报工作暨省级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10-19   来源:[科技局]   字号: | |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福建省星创天地申报工作暨省级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闽科星〔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填报)。

1.对申报省级星创天地的,在符合省级通知要求的基础上,需获得福州市星创天地认定。

2.对新申报省级星创天地的,请你们于2022年11月1日前将推荐函、福建省星创天地汇总表一式1份和纸质申请材料(按规范装订,所有材料均需盖章)一式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农处,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80200517@qq.com。

3.对2021年以前(含2021年)认定的省级星创天地,请你们于2022年11月1日前将《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表》及《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农处,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80200517@qq.com。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福建省星创天地申报工作暨省级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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