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5-3000-2008-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2008-07-04
- 标 题: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省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科〔2008〕63号
- 发布日期:2008-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科技(文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闽委发〔2006〕21号)精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科高〔2007〕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组织申报省自主创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归口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八县(市)内各申报单位经所在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我局,五城区内各申报单位直接报送我局。我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将审查通过的材料统一汇总上报。
二、《管理办法》、《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可从省科技网(网址:www.fjkjt.gov.cn)“专项工作”中“高新技术”内下载。
三、申报要求:
1、未能提供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等复印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3、各县(市)科技(文体)局、各有关单位应于2008年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我局计划财务处。
送达地址:福州市乌山路69号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一楼
联系人:高晨曦,张大仁
联系电话:0591-83337610,83378703
E-mail:ems1984@163.com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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