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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29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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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
2017
〕
79
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细化管理职责,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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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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