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日期:2020-08-18 09:3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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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宣传贯彻氛围,提高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助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规范管理,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条例》宣传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通过面对面方式,对化妆品、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美容美发机构等从业人员开展《条例》现场宣传,针对《条例》中规定的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以及处罚依据等方面进行重点解读,全面提升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同时积极督促辖区药品连锁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药品连锁企业“福建航联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专门组织职工进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

  下一阶段,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结合日常监管培训工作以及“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主题活动等,积极营造《条例》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做好《条例》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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