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1-0016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09-10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1年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劳〔2021〕24号
- 发布日期:2021-09-1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福州市202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在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企业薪酬调查是以企业中不同职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水平和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为调查内容的抽样调查,以期反映本地区劳动力市场价格状况。该调查覆盖了全市17个行业的1864户企业(含58家养老机构),共收集有效样本1847份,覆盖了全市238个职业小类(剔除不符合标准的无效数据后,有效职工样本17.84万人)。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作用,指导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依照市场价值规律合理确定工资水平,现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较为通用的职位(工种)工资价位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息,主要反映劳动力市场职位(工种)以及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不具有行政指令性。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价位数据选取样本量不少于20人的职业小类,以不同行业、经济类型、规模的企业及不同学历、岗位等级的劳动者等维度发布,另发布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不同技能等级技术位的工资价位数据。包括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个档次,具有不同的指导作用。工资价位的高位数一般适用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位数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低位数适用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其中中位数代表数据的中间水平,指的是有一半的样本在该指标上低于该数值,并不等于平均值。
三、企业应把工资价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工资价位信息,合理确定并调整内部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企业应结合我市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水平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或增长幅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得到适度增长,保持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附件:1.分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
2.分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
3.分岗位等级从业人员工资价位
4.其他分类从业人员工资价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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