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1-0017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10-15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方四部门关于评审认定2020年度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劳〔2021〕29号
- 发布日期:2021-10-20
- 有 效 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国家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我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紧紧围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创建标准,积极指导所在地的广大企业、工业园区及乡镇(街道)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暨“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在全面保障职工各项权益、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经我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申报推荐、督察考核及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2020年度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类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工业园区、企业和乡镇(街道)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福州模式”,努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奋斗!
附件: 2020年度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总工会
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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