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01-04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2〕2号
  • 发布日期:2022-01-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榕人社综〔2022〕2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2-01-05 15:31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人才集团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3户保障家庭轮候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69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7户保障家庭未参加人才集团组织的选房,且未按要求办理延后或转租赁补贴等手续,根据我市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视同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经核查、公示,现重新核定3户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见附件1);取消76户保障资格(见附件2),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城区保障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调整保障标准名单

              2.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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