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2-0005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03-22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示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2〕53号
  • 发布日期:2022-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示
榕人社综〔2022〕53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2-03-22 16:32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姚庆雄1户保障家庭轮候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施彦如等4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经核查,重新核定姚庆雄1户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取消施彦如等4户保障资格(详见附件)其中,自愿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城区保障住房。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2日-3月 28 日)。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和意见。

电话:87119523,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921,邮编:350026。

 

附件:1.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调整保障标准名单

          2.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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