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局 时间:2016-01-12 10:55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要求,对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可在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fuzhou.gov.cn/)或福州市档案馆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卫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6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8233,电子邮箱:fzjsw01@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市卫计委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为重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主要涉及医院建设、食品安全标准、医疗机构床位使用情况等,认真准确的答复了申请人的诉求,办结率达到100%

3、加强信息的解读。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布相关政策信息,主动发布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福建省20162020年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等相关民生和惠民信息,使信息更加贴近民生、更好服务群众。

4、加强微博等多渠道的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效果,将各项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及时在“福州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微博进行公开,同时针对网友关心的“生育服务证改革”、“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及“医疗场所控烟”等问题进行解答,对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共梳理行政权力总数359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9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4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9大类57项的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公开市本级取消、下放、转变的行政审批事项及部门权力清单等信息,切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在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公示办证指南、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同时公示在福州市卫生监督网站上。每月定期公示行政许可审批结果,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2015年共公示106条行政许可相关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依托福州市行政处罚业务监管系统,实现各行政处罚环节网络审批,保证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将行政处罚结果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并在福州市卫生监督网公示,加大卫生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

4、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公开。在福州卫生监督网站及时更新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信息,2015年在监督动态等栏目共更新160余条信息,行政处罚案件34项。专项卫生监督抽检结果通过网站、报纸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

5、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认真梳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前置审批事项,严格对照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涉及项目需进行卫生学检测的事项,在办证窗口公示公开检测项目的法律法规依据、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等。

(三)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透明

1、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了《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度福州市卫生局部门决算说明》和《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主动公开了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和我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会议费等详细费用支出数目。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工作,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审核。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对我委2014年度以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延伸抽查下属4个二级单位,重点审核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5年,涉及采购医疗设备的预算资金,由我委统一组织开展集中采购工作,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招投标信息以及中标采购合同等,确保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四)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福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收费标准,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并通过在门诊大厅设置宣传牌、触摸屏、滚动电子屏以及科室医疗价格公示牌等多渠道公示收费信息,方便患者查询。住院病区严格实行“一日清单”发放制度,病区每日给病人提供当日的住院费用清单, 住院处在病人出院结账后提供全部费用清单,保证患者对收费项目知情权。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投诉电话,悬挂投诉处理意见簿,投诉处理意见簿中,对投诉内容,处理结果、整改、复检有书面记录,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患者权益。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医改工作信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启动全面落实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福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福州市2015年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要信息;开展“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征集关于如何提升福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宝贵意见。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指定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配强配齐队伍,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2、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泄密。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精神,研究制定《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年度考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市卫计委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件,其中2015年度3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医疗政策、安全生产、人事工作、公共卫生、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为主,结合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便民渠道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发布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福建省20162020年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等相关民生和惠民信息政策解读信息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市卫计委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126件,其中2015年度8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1件)。

(二)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8件,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度,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零收费,故亦无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政策解读工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2016年,市卫计委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卫生计生相关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根据《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三)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的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要求,加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卫生计生政策文件的解读,特别是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1

7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

72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5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

12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7

11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12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5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7

9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本表中历年累计数包含原福州市卫生局和原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历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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