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局 时间:2017-01-17 14:47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要求,对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可在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fuzhou.gov.cn/)或福州市档案馆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卫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6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8233,电子邮箱:fzjsw01@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市卫计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为目的,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为重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3件,认真准确的答复了申请人的诉求,办结率达到100%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

1、大力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公开

    1)健全完善公开目录。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工作。一是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患者就诊。公开医院各科室设置,普通门诊、急诊、专家门诊的开诊时间、出诊专家及各项检查治疗项目。公开各项检查治疗的限时服务承诺,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服务流程,特需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及服务规范。二是公开医疗服务收费,切实维护患者利益。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杜绝乱收费、分解收费的发生,做到三单相符(即医嘱单、化验单、收费清单相符)。在门诊大厅的滚动电子大屏幕上公示各种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以及常见病、单病种收费情况,公开物价管理职能科室电话、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设立电脑查询医疗收费和参保人就诊费用信息查询台,向患者提供门诊费用日清单和住院费用日清单,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提高收费透明度。

2)拓展公开渠道。除在医院网站、对外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查询台上公开外,部分医院还增加了市民喜闻乐见的微信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各项诊疗科目、专科服务内容、专家姓名及专科时间。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在医院各显眼位置公布医院投诉、咨询电话,随时接受病人监督、投诉和咨询。

2、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今年,我委在已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继续落实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新调整事项进行整理归类和补充,报市审改小组及市法制部门审核并公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编制了《福州市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以及《福州市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到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中去,将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和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等差劣评价信息纳入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中去,明确了我委在履职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可用以反映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促进了我市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按照福建省工商局要求,配合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联席办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将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涉及企业诚信的内容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部门共享,促进社会共治、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我委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内容进行及时补充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的及时准确。

3、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公开透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市本级取消、下放、转变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在福州市卫生监督网站上公示办证指南、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每月定期公示行政许可审批结果,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2016年以来共更新公示156条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向所有申请人免费提供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及办理指南等,并提供申请书示范文本,同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卫生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所有许可审批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受理,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国家卫生计生委、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范围和标准,多次对我委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条清理,按照规范逐项修订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并相应修改了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及窗口纸质办事指南所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力保证了行政审批事项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根据福州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医疗卫生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今年1月,窗口入选为福州市新网上审批系统的试运行窗口,现新网上审批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现阶段,正联合福州市数字办做好我委的电子证照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争取做到可以从电子证照库调取、查询、比对的证、照、文,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让群众办事更为便捷。

2)公平公正做好行政处罚事项。依托福州市行政处罚业务监管系统,实现各行政处罚环节网络审批,保证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将行政处罚结果在市政府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并在福州市卫生监督网公示,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加大卫生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

3)及时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在福州卫生监督网站及时更新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信息,2016年以来在监督动态等栏目共更新130余条信息,专项卫生监督抽检结果通过网站、报纸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

4、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做好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在福州市发改委网站公开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市一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按照招投标相关文件要求,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网和福建省电子招标采购网进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公开招投标工作。按时公布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5、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公开

《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施方案》、《关于启用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管理软件的通知》、《关于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实行即时结算的通知》等涉及农村居民参合、医疗保障待遇、费用报销流程相关规定文件,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新农合栏目向社会公开,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政策知晓率。定期将全市新农合基金运行成效、参合人员待遇保障变化等情况,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微博等渠道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每年市属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均在福州日报、晚报、福州卫生人才网以及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发布,并协助各县(市)区发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扩大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委机关人事任免信息也均及时进行了公开。

7、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疾控中心举办的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培训班学习,每个月定期组织对采样人员进行规范化操作和业务内容培训,每个采样组设2个以上采样人员,做好水样采集与送检等工作。市疾控中心将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报我委后,我委按照要求报市环保局由其统一汇总公开。

8、积极推进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公开

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今年以来在我委网站上向公众征集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做好我市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我市做好婚检工作等意见建议,得到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对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9、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为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透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通过网站发布了《2016年福州市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说明》(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主动公开2015年度福州市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总结、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每月按时公开委本部三公经费支出明细,具体内容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会议费等支出数目。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工作,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审核。今年初,市审计局对我委2015年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延伸抽查下属9个二级单位,审计重点为发展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并将相关审计内容、时间、结果等情况对外公示。

10、扩大政务参与与加强解读回应

着力提升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工作水平,推进委政务微信正式上线运营,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反映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动态,普及人口健康生活理念,展示卫生计生队伍职业形象,主动引导舆论。今年以来,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共转载/发布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解读信息40余条,针对群众热切关心的全面两孩等问题共发布媒体解读稿5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登革热防控工作中,我委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登革热防控健教科普活动。据统计,我委门户网站刊载登革热科普宣传知识19条,委政务微博刊载/转发登革热防控科普知识8条,政务微信推送登革热防控常识1条,提升群众防控能力。

11、协调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我委领导分别于5月和7月参加了医改工作、人口管理和社会救助两场新闻发布会,中国福州在线访谈等相关工作,访谈主题为卫生计生惠民政策,主动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积极推进政民互动。

12、着力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按照市委宣传部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网络舆情、纸媒舆情的监测、解读、研判和督办工作,对市委宣传部或《网络舆情专报》整理、推送的舆情,及时跟进,指导各县(市)区卫计局做好舆情的跟踪和督办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利用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今年以来,我委共跟踪督办舆情7例,无重大舆情事件发生。针对山东疫苗事件,在委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公布了市疾控中心的自查结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同时,围绕全面两孩政策、新修订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咨询近50件,主动表达官方立场,积极引导舆论导向。

13、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我委实行新闻媒体采访申报制度,坚持采访接待归口管理和事前审批授权原则,明确采访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今年以来,已接洽省、市各主流媒体采访申请,落实各类采访事宜30余件。此外,在抗击尼伯特、鲇鱼、莫兰蒂等台风,防控登革热疫情等应急事件中,积极联系福州市主流媒体对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参与卫生防疫、灾后救援重建、防控登革热等相关工作进行正面报道。今年以来,在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报刊发反映我市卫计系统参与卫生应急防疫、灾后救援宣传报道24篇,在福州电视台播出专题新闻1篇,在我委门户网站刊登或转载抗灾救灾信息24条。在登革热防控工作中,联系福州电视台播出两期登革热防控主题的新闻报道,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海峡都市报等主流媒体上刊载我市卫计系统防控登革热相关报道6篇,并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转载。

14、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为重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水平。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同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精神,研究制定《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年度考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健全完善公开渠道。市卫计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增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方式,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市卫计委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6件,其中2016年度5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人事工作、公共卫生、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为主,结合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等便民渠道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共转载/发布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解读信息40余条,针对群众热切关心的全面两孩等问题共发布媒体解读稿5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在登革热防控工作中,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登革热防控健教科普活动。通过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报刊发反映我市卫计系统参与卫生应急防疫、灾后救援宣传报道24篇,在福州电视台播出专题新闻1篇,在我委门户网站刊登或转载抗灾救灾信息24条。针对山东疫苗事件,在委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公布了市疾控中心的自查结果,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同时,围绕全面两孩政策、新修订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咨询近5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市卫计委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149件,其中2016年度23件(网络申请17件,信函申请6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2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件,不予公开答复数3件,其他类型答复数1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涉及商业秘密信息数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度,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零收费,故亦无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内容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2017年,市卫计委将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卫生计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形式。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的同时,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的力度。

(三)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继续加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我市卫生计生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4

7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4

78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5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3

14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7

13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6

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3

14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6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3

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2

2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