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计委 时间:2018-01-18 14:48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要求,对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uzhou.gov.cn/)或福州市档案馆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卫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6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8233,电子邮箱:fzjsw01@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福州市卫计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围绕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点,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福州市卫计委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报纸广电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传递权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极大提升了福州卫生计生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福州卫计政务微博粉丝数量超过6.7万人,“福州卫计”微信公众号还融入微官网和审批备案公示功能,极大方便群众了解查阅卫生计生信息。各市属医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查询台及时发布各种就诊信息、药品价格、医疗收费、医院动态等信息,市疾控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各种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各项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信息、监督工作动态。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

1、大力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公开

1)健全完善公开目录。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细化公开内容。并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内容,采取对内或对外、长期或短期、固定或流动等形式予以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一是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患者就诊。公开医院开展的各项诊疗科目、专科服务内容、专家姓名及专科时间,主要卫生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二是公开医疗服务收费,切实维护患者利益。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杜绝乱收费、分解收费的发生,做到“三单相符”(即医嘱单、化验单、收费清单相符)。在门诊大厅的滚动电子大屏幕上公示各种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以及常见病、单病种收费情况。设立电脑查询医疗收费和参保人就诊费用信息查询台,向患者提供门诊费用日清单和住院费用日清单,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提高收费透明度。在门诊等处安装自助机,提供预约、挂号、查询和缴费等,缩短病人的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

2)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微信、网站、对外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查询台等多种形式公开医疗卫生信息。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在医院各显眼位置公布医院投诉、咨询电话,随时接受病人监督、投诉和咨询。

3)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卫生行业九不准,大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教育。注重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医患矛盾。

2、全面落实权力运行公开机制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做好婚检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福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决策开展调查,扩大了公众参与。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公开《福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城市市政管网末梢水每季度水质状况、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综治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做好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在福州市发改委网站公开规划调整、项目立项、可研批复。福州市中医院和孟超肝胆医院项目按照招投标相关文件要求,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网和福建省电子招标采购网进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公开招投标工作。按时公布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4)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截至目前,公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络和信函申请信息公开数3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按期办结率100%。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食品企业安全标准,在新改版的“福州卫计”网站首页上设置专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5)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在网站上公开办证指南、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3、围绕助力促改革推进公开

1)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应用及公开。推进“两单合一”,完善清单管理。已完成权责清单融合编制工作,经梳理,我委共有权责事项414项,建议取消、下放及相关调整权责事项21项。《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权责清单》已报请市审改办统一修订,按程序由市审改办报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后将与市审改办联合印发并在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2)做好政策性文件的动态更新发布。先后制定《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卫生计生领域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并通过信用福州等网站对外公布。进一步加强对我委草拟或组织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已不适用的《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生育服务证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卫政法〔20156号)予以废止并报市法制办备案;建议对地方性法规《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生协会关于福州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房屋修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88号)进行修改或废止,经市法制办审核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后统一对外发布。

3)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透明。2017年围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监管等领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双随机检查工作,增强执法人员自律意识和廉洁自觉性,规范执法程序,以公开促公正和公平。一是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查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公开双随机检查的“两单一库”,定期公示双随机检查情况。二是依托福州市行政处罚业务监管系统,实现各行政处罚环节网络审批,保证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三是在市政府“信用福州”网站、福州市卫生监督网等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信息、监督工作动态等;四是及时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2017年公开监督动态等信息387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开425条、行政处罚案件41件,专项卫生监督抽检结果通过网站、报纸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为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透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通过网站发布了《2016年度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2016年度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福州市卫计委部门预算说明》、《2017年福州市卫计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主动公开我委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以及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名词解释等方面的决算内容。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其他预算需公开事项等方面的预算内容。

4、健全机制建设,切实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认真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5、加强预期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印发了《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卫生计生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继续加强对网络舆情、纸媒舆情的监测、解读、研判和督办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利用福州卫生计生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共跟踪督办舆情7例,无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同时,围绕微整形、独生子女奖励费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辟谣或回应,主动表达官方立场,努力消除群众疑虑。根据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做好金砖会议、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期间的网络舆情日报工作。

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梳理、规范新媒体平台工作流程,整理更新了《门户网站管理制度》、《政务微博管理制度》和《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切实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坚持做到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工作日每日更新,打造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及公众互动官方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反映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动态,普及人口健康生活理念,发布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展示卫生计生队伍职业形象。

完善新闻发布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印发了《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规范新闻宣传、新媒体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2017年以来,我委已接洽落实各主流媒体采访申请60件。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

制定《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督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答复群众公开申请,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市卫计委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2件,其中2017年度10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人事工作、公共卫生、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为主,结合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等便民渠道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今年以来,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转载发布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相关政策解读信息7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福州卫生计生网站、政务微博,对微整形、独生子女奖励费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辟谣或回应。今年以来,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应群众诉求1580多件,及时解答群众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市卫计委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183件,其中2017年度34件(网络申请26件,信函申请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34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7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数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机关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2018年,市卫计委将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形式。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的同时,继续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的力度。

(二)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除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外,还将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相关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提高公开意识,提升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以来,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我委将在网站和微信上设置专栏对在我委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行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6

89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6

88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4

18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6

16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8

1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4

18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6

8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8

2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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