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保障 > 通知公告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我市盲人按摩机构医保定点增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2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字体:    
分享到:
查看原文件链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开展盲人按摩机构医保定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医保文〔201872号)精神,决定于2018716-18日三天开展盲人按摩机构医保定点增设的受理工作。根据同城化原则,我市医保定点盲人按摩机构医保定点增设工作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省本级定点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协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医管发〔201856号)有关规定执行。请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0楼协议管理科受理,材料不全的应在受理期内补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签约申请。

特此通知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871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