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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仲裁委公告([2017]榕仲受字第500号)
时间:2018-07-07 来源:仲裁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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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兆举: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凌丰防火卷帘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榕仲受字第500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榕仲裁字第17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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