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公告([2018]榕仲受字第331号)
时间:2018-08-09 来源:仲裁委 字号:大 中 小
福州富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建芳与被申请人福州富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331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