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福州仲裁委与福州中院、福州自贸区管委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的若干意见》,福州中院聘请10名福州仲裁委仲裁员和工作人员为特邀调解员。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行政庭庭长王珩,省商务厅副厅长刘德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春光,福州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晓强,副主任梁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家枢,福州仲裁委秘书长黄尚斌出席签约仪式。
福州仲裁委通过深化与福州自贸区管委会、福州中院合作,建立诉讼与仲裁对接机制,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加强诉讼与调解、仲裁的程序衔接。同时以该机制为平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融合在仲裁中,共同推进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进程。
通过聘请的特邀调解员,全过程实时加入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的处理,在立案前和立案后各阶段,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多元解纷分流,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努力做到矛盾不累积,不升级,不激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是福州仲裁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又一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