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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2:39 来源: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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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闽应急明电〔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御低温雨雪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榕政办发〔2018〕24号)和12月29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榕安办明电〔2018〕15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

应对工作的通知

闽应急明电〔2018〕3号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有关央属、省属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应急厅〔2018〕40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御低温雨雪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8〕73号)和12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风险提示,督促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企业落实好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冬季防护措施,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加强巡查防守,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灾害。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29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

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应急厅〔2018〕40号

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强冷空气将持续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12月28日至31日,西北地区东部、青藏高原中东部、黄淮南部及南方大部地区将先后降温6-10℃,贵州、湖南和华南中西部等地部分地区降温12-14℃,局地降温超过14℃。28日至30日,青藏高原东部、西北地区东南部、西南地区东部、江汉南部、江淮南部、江南西部和北部等地部分地区将先后出现中到大雪或雨夹雪。其中,湖北、重庆、湖南、贵州、云南等地局地有暴雪(累计降水量10-18毫米),贵州、湖南等地局地有冻雨;云南、广西部分地区有大雨。此次强冷空气过程降温幅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各地将出现入冬以来气温最低值,中东部地区将持续低温天气,南方还将有雨雪、冰冻、大风天气,将对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群众生活及煤电油气运保障等方面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有关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具有灾害链影响复杂、灾害处置难度大、对群众生活影响严重的特点。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灾害的防范应对,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要把防范应对工作作为对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的实战检验,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加强趋势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见事早、谋划早、行动快,及时指导受灾地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建立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会同气象、公安、交通运输、粮食和物资储备等相关部门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完善应对措施,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联动,集中资源和力量全面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协调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煤电油气生产和调运工作;协调公安部门采取警车带道、间断放行、车辆分流等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安全畅通;协调公路运输部门加强道路巡查、铲冰除雪等工作,强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重点路段管控疏导;协调民航部门落实航空器、机场除冰扫雪等措施;协调铁路运输企业做好运力调配工作;会同气象、宣传部门及时滚动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引导公众防灾避灾。

三、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吸取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综合预案,完善细化各专项预案,制作工作手册,提高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相关部门依据预案和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救援力量、除冰除雪装备设施、通信保障、物资供应、供电供气供暖供水和专家支持等各项准备工作。指导督促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企业做好生产设施保温加固,落实防凝防冻、防风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救灾响应工作。各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主动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救援队伍、车辆装备准各和调用方案,提前做好指挥车、消防救援车及相关救援装备的保养维护,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及时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切实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作用。应急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安排好避灾场所,根据灾情发展及时启动救灾响应,迅速调拨救灾资金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启动国家救灾响应的,要及时向应急管理部报告。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到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10-839332O0,83933117(传真)。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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