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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建质安〔2018〕16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现将《省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防御台风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时人员提前转移避险联动工作的通知》(闽汛电[2018]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省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防御台风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时人员提前转移避险联动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