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配租房源、地点等信息

日期:2017-12-11 17:57 来源: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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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排房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接受监督、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配租对象合计1025户:

  117年鼓16~21、台18~21、仓17~22、晋17~211025户;

  三、剩余配租房源,一人 1737 套,二人 594 ,共计2331 套:

  1、先农新城,一人型390套,二人型65套;

  2、螺洲新城,一人型 302套,二人型45套;

  3、胪雷新城,一人型 191套,二人型 44套;

  4、西园丽景,一人型 110套,二人型 24;

  5、远东丽景,一人型744套,二人型416套。

  四、配租时间、地点安排(共4场)

  11111日上下午、1130日上下午,共4场;

  2、地点设于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十四层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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