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60元

日期:2021-12-13 15:53 来源:民政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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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9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76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相应调整,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全自理1075元、半护理1323元、全护理1570元,分别提高到1160元、1418元、1676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全自理1290元提高到1392元。调整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4.19%,达到省定目标要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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