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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福州市专利奖评审
事项编码
事项性质
行政奖励
申报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主体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主办处室
法律事务科
联系人
夏东升
联系电话
0591-83326961
设定依据
《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榕政综〔2014〕6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申报条件
按市科技局当年度通知要求。
1、申报单位(个人)应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地在本市的个人;本市外专利权人许可我市单位实施其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征得专利权人同意,可由实施单位提出申报。
2、近三年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4、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项目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或技术发明奖。
申报材料
按申报网站当年度版本格式要求
办理流程
申报、推荐;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公示;专家网络评审、市科技奖励委员会评审;市政府批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形式
当面受理
受理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18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交通指引
乘坐公交车路线2、177、307路在东部办公区(石碑兜)站下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时限说明
投诉电话
0591-83378247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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