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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荣获“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6-09-29    来源:[知识产权局]    字号: | |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表扬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对福州市等15个考核成绩突出的地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给予全国通报表扬,福州市在受表彰的地级市中成绩位列第四名。

    福州市于2012年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2015年,以复核成绩全省第一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进入新一轮示范城市创建行列。福州市委、市政府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共同努力下,全市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全市发明创造积极性,不断健全完善机制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稳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有力推进福州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截到2016年7月,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201件,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总量37.06%,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6件。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全市各县(市)区知识产权机构实现全覆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市知识产权局增设保护协调科,自贸区福州片区新成立知识产权局,全面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氛围。

    此次福州市示范城市工作能以较好的成绩受到全国表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积极肯定,我市将按照国知局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扎实开展新一轮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为大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杜燕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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