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知〔2018〕54 号
关于征集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维权援助网络体系建设,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力度及水平,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保护创新创业成果,提升示范城市建设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榕注册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热心知识产权公益事业,自愿参与维权援助工作,具有良好的资质和信誉;
3、拥有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诉讼经验,成功承办过具有一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4、能够按照要求接受委托,依法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5、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在榕企业10家以上,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二、主要任务
1、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专利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知识产权转让等服务;
2、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
3、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
4、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5、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6、参与知识产权学术交流活动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项保护活动,对大型展会、专业展会、博览会和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组织提供快捷的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维权和咨询服务;
7、协助专利案件调解工作,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和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线索;
8、协助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提升企业维权保护能力。
三、协作机构的确定
对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确定协作机构,并签署协议。
四、征集要求
1、申请加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应填写《福州市维权援助协作机构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构执业资质证明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或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及复印件,近两年的主要工作业绩说明,并细化主要擅长领域。
2、申报机构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二份纸质申报材料和一份《申请表》电子档报送至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
联系人:夏东升 张宇
电 话:0591-83326961
邮 箱:fzxds@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18
附件: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申请表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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