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建质安〔2022〕8号
日期:2022-01-11 10:32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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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安办[2021]65号)部署,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维护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于12月起每月22日报送当月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推进情况小结;2022年3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江凡,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07271,邮箱:zacscl@126.com)。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福州市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晋江“11·26”鞋厂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福州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强化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我市建设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会议)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聚焦建设系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重点

  (一)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仓库、活动板房、工地临时用房等重点部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建筑材料、活动板房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符合标准;严禁明火取暖、随意拉设电线等行为。

  2、电焊等明火作业落实动火审批和防火措施;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冬春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通道清理,制定并落实日常巡查机制,严禁占用、堵塞、封闭通道等违法行为。

  4、工地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进一步加强各类电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5、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在项目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6、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向工地作业人员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

  (二)燃气消防安全管理   

  1、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对燃气管道开展日常巡查,加强设施维护、监测预警。

  2、加强对燃气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器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

  3、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加强液化气钢瓶去向和大规模反常增加用气量管理。

  4、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抓好管道占压圈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节点的排查整治。

  5、开展建筑燃气尤其是高层建筑的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召开会议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精神传达到各方责任主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各有关企业按照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跟踪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同时开展执法排查,对企业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和现场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16日至25日)。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陈漠诚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质安处、城建处、公用处、给排水处、液管处、安全站、地铁质安站和联排联调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处。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全市上下步调统一、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析本辖区建设系统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处置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三)强化检查执法。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强化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2021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安委会将于元旦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采取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沟通协作。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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