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连江杉塘(浦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2〕66号
日期:2022-07-07 10:55 来源:发改委
| | |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重新核准福建福州连江杉塘(浦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2〕21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19年4月11日以榕发改审批〔2019〕47号核准了福建福州连江杉塘(浦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你司提出,该项目由于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滞后等原因,无法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且路径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申请重新核准该项目。经研究,同意重新核准福建福州连江杉塘(浦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连江县城关片区负荷发展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福州连江杉塘(浦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018-350122-44-02-074505)。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变电站建设地点位于连江县敖江镇,连江污水处理厂西侧、沈海高速路(浦下段)东侧。线路于红连线原#83小号侧新立一基分支塔T1开断,向西架设跨敖江至拟建110千伏杉塘(浦下)变电站东侧后采用电缆敷设方式接入杉塘变。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50兆伏安,新建配电装置楼1栋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3.228千米、电缆线路0.12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516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90.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122202100058号)、《关于青芝?浦口110千伏线路开断接入杉塘变工程路径走向规划意见的复函》(连自然资函〔2020〕371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