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12-24 09:3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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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市法治政府制度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审批处,具体负责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协调各部门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的措施,督促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二是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局务会研究依法决策工作,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为了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我局按照“定位准确、做法有效、统一规范、能短则短”的工作要求,对设立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进行梳理清理,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的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时间和次数等事项,将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15项随机抽查事项列入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同时调整完善“两库”建设,把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和执法人员名录信息补充完整,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2021年,我局各有关处室已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双随机随机抽查工作。

  二是结合农资企业信用评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信用评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利用信用评级工作对农资企业激励及惩戒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积极推进执法检查工作效能提升,将从事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分级分类评级范围,并根据《福州市农资信用评级评分表》要求,将农资企业分为A、B、C、D四级,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单位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宣传,相应减少检查和抽检频次,对D级单位则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实行重点监管和强制性监管措施,实行两个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2021年进过实地评测,全市共有110家等级评定为A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晋安8家、仓山15家、马尾1家、长乐18家、福清5家、闽侯20家、连江4家、闽清10家、罗源24家、永泰5家),后续将结合信用工作,减少对上述A级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检查次数。

  三是结合“互联网+监管”“农业云131”系统开展监管工作。以“互联网+监管”“农业云131”为载体,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对监管事项进行梳理。截止2021年11月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共认领273项事项清单,制定43项检查实施清单,录入418条监管行为,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为81.58%;“农业云131”系统上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5000余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0余名,共计抽查数量296条。为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规范化、智能化监管打下了基础。

  (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是全面提升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在行政审批事项的原有法定时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我局现有行政审批承诺时限29个工作日,压缩法定时限94.63%。同时,做到市级事项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22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三是简化办事手续实现事项即办,全面提升即办件比例。目前,我局即办件事项15项,即办件占比为68.18%。原则上受理后的审批流程未经特殊环节办理的事项、审查方式为形式性审查的事项、以及常年无办件量的事项应按照“即办件”服务标准设置承诺时限,做到“即来即办”。四是全面提升我局免政府材料事项数,做到凡是申请材料为电子证照的,来源渠道应选择“政府部门颁发”,上传方式同步“电子证照”,配置对应电子证照目录。目前我局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22项,其中免政府材料事项为19项,比例为83.36%。五是以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编制并在我局官网上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并定期动态调整目录清单。

  (五)做好农业农村政策解读工作

一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农业政策,拉近广大市民与农业农村工作之间的距离,我局在农业信息网上专门设置了政策解读版块,对《福州市村级集体经济“融资补偿风险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通过简单的问答形式,配上内容丰富的图片,通俗易懂的为广大市民普及了相关政策知识,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二是局分管领导带领法规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服务站以及局法律顾问参加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联合推出的全媒体普法系列节目《我执法我普法》,节目采用直播间普法以及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普及相应的农业法律知识,节目全程视频、音频同步直播,并在FM94.4、喜马拉雅APP、蜻蜓APP、“福州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看福州”抖音号等平台播出。播出期间,网友在后台留言,积极互动,为普法执法讲解点赞,在线观看人数共达19.77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同时我局还将此次全媒体普法系列节目制作成短视频《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作为农业农村普法优秀视频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报送,参与农业农村部征集评选活动。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律师等法律顾问进行论证,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等违法违规情况产生。2021年我局对全部制定印发的文件进行审核,对其中2份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进行报送,目前均通过了备案审查。

  (二)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我局根据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对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清理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我局制定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经梳理,目前我局不存在与上述文件相抵触或不符合的文件。

  (三)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认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

  一是明确党内法规审核范围及流程。对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全部进行审核,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同时将复杂的审核程序文字表述简化成流程图,通过简单的图形及线段的组合,极大缩短了审核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人员对党内法规文件审核工作效率。二是有序推进备案工作。及时和市委进行沟通,了解工作动态,对市委备案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解答,对提出补正材料的要求,也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落实。2021年我局向市委报送党内规范性文件1份,已通过备案。

  三、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清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必经程序,并要求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二)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21年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与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陈沂、何年霖、郭彩凤三位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论证工作。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农资、私屠滥宰等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查办违法案件发现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办农业执法案件62起(一般程序案件60起,简易程序案件2起),包括种子案件7起,农药案件8起,肥料案件2起,兽药案件16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起,屠宰案件3起,动防案件23起(含简易程序2起),农机案件1起。罚没金额52.2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起。

  (二)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宅基地、种业监管执法年、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整治天价茶乱象等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我局针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检查2043个/次,立案办理农资案件72起,查获涉案农资12952.4公斤,组织开展假劣农资集中无害化销毁2311公斤;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检查2974人次,检查生产主体984家次,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4个,立案办理农业行政违法案件4起;针对私屠滥宰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9次,捣毁私宰窝7个,货值金额12.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已判刑2人,同时还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起,已结案5起,案值金额2.313万元,罚没金额4.122万元。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土地承包仲裁工作

  目前,我市10个涉农县(市)区已全部有正式批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38个涉农乡镇均都正式批准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全市所有行政村均设立村组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或有指定专人调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都按照制度要求制定仲裁委员会章程和工作规范,并将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工作规范、调解仲裁流程图等材料张贴悬挂公布,定期组织仲裁员进行培训。2021年,我市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广大农民群众较为满意,为平安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

  我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努力使行政复议工作向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方向发展。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制定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我局编制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确定普法方式及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福建省种子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通过市、县两级农业信息网、宣传栏、微信、APP、印发法律法规材料等方式,结合科技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活动,进行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同时我局还将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指导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年度普法工作,要求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每年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2021年,我局选取了《<民法典>施行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更完善》《对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的处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一摊主被罚900元》三个典型案件作为今年供稿案例,为了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我局还将供稿案例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简要阐述,其次详细援引了案件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及处罚适用标准,最后进行案件点睛,结合案件情况,告知农资生产经营者应守法生产经营,不能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提醒农资消费者应去正规单位购买农资产品,避免买到伪劣假冒产品而遭受损失。目前我局提供的稿件材料均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上进行刊登,受到了广大读者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好评。

  (三)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活动

  为做好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文明养犬法律法规, 4月29日,我局组织畜牧兽医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鼓楼区同寿园摆点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州市畜牧兽医学会宠物分会人员和东水路阳光城小区管理人员共同参与此次活动。在活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彩页、狂犬病知识和犬只免疫点名录等宣传材料,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犬只饲养及免疫新规定,回答了群众对犬只免疫证的相关问题,普及狂犬病预防知识,同时也听取了来往群众对我市宠物管理方面的建议意见。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及宣讲活动

  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的日子,为深入学习民法典,切实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局联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在连江县人民广场,省、市、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书籍传单、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详细生动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例,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二是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会。在连江县人民会堂,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陈贵英处长及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周咪亚律师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宣讲。陈贵英处长从立法背景、定位及意义三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而周咪亚律师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规定。宣讲活动共持续了三个小时,各乡镇农业分管领导、乡村振兴省级、市级试点示范村村主干,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企业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宣讲会议。

  (五)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0月,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福州(福清)主会场活动在南宵村拉开序幕。为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在现场联合开展 “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普法行动。活动现场,通过舞台LED屏滚动播放《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助力八闽乡村振兴》等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简明读本》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宣传页等普法资料和印有普法标语的宣传袋,提供福州市乡村振兴网站二维码,邀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为广大群体尤其是农民群众和农村经营主题送去了涵盖面广、通俗易懂的惠农政策宣传和法律知识大餐。当天展位参观人数300余人次,接收法律咨询人数60多人。

  (六)认真筹划组织2021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一是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主场活动。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我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在罗源县松山镇北山村共同举办福建省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日主场活动。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结合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安排朗诵《宪法在我心中》、快板《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书“法”表演,以及扇子舞、笛子、红歌等一个个精彩纷呈节目,宣传了宪法知识,普及了宪法精神,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的情感认同,让农民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增长了法律知识。活动最后在全场活动人员歌唱《歌唱祖国》的歌声中圆满结束。罗源县电视台、《福州日报》、福建公共频道等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二是参加市司法局在南公园组织开展的宪法普法活动,在活动现场,我局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同时我局工作人员还组织安排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向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读物,以及挂历、春联、购物袋等普法物品,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八、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依法治市中心工作任务,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深化普法教育为保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问题法律论证、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充分利用好主题日以及和乡村民俗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四)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纠错,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加强审核备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专业人员力量。

  (五)落实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结对子”活动并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时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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