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日期:2021-12-20 16: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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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2021年度,我委围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目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法制化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改革取得较好成效。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化水平

依照《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服务场所的建设与管理,重点围绕行政服务申请与办理、服务场所建设、信息化数据化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服务队伍建设、政务服务考核与监督工作等方面,不断提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抓好行政服务法治工作建设,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实现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我委配合省审改办、数字办开展事项颗粒化、要素标准化工作,完成市直部门2000余项政务服务的事项名称、颗粒度、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流程、事项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办理条件、收费项目等15个方面对标省级“五级十五同”事项标准规范统一。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环节,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

(三)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改革

1.鼓励全市政务“网上办”。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将我市53家市直单位、12个县(市)区、高新区及其辖区内乡镇街道除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出入口全部整合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无缝链接相关部门审批系统,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企业和市民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州窗”微信公众号提交网上办事申请,审批服务部门在后台开展网上预审和在线审批。市、县两级统一使用“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平台纵向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横向对接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审批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优化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为打造“只进一扇门、只入一扇窗”政务服务,我委持续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改革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现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

3.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按照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趟”的理念和目标,我委在全省率先制定“最多跑一趟”服务标准,推出“网上申请+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批+线上出件”“网上申请+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批+快递送件”等8种“O2O”政务服务模式。截止目前,市级“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98.84%,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由31.58%提升至84.31%,企业和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大幅减少。

4.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一是推动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自建网上办事页面、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移动办事端、自助服务终端对接福建省“好差评”管理平台,统一购置并安装评价器,为办事群众提供评价器、短信、二维码等多种评价方式,落实窗口办事“好差评”制度;二是根据《福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福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评价数据的产生、审核、整改、公开、回访、应用、考核等环节;三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窗”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数据监测大屏向办事群众实时公开各入驻单位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事指南的评价情况,并将评价数据及整改情况纳入窗口评优评先和年度绩效考核,倒逼部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目前,全市服务满意率达到99.99%,差评回访及及时整改率达到100%。

(四)促进行政审批服务高效运行

1.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为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腿次数,我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简单事项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平均时限压缩比例80%,99%的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20%以内,市本级“即办件”事项数占比65%,复杂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

2.推行高频业务“打包办”。在“一窗受理”和“证照联办”的基础上,我委选取企业和群众办件量较大、办理时限较长的事项,推出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打包办”服务,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收件、办好多个事项”。推出118组“打包办”事项,其中企业经营、投资置业、许可变更以及市场退出等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共103组,新生儿出生、就业、结婚、就医、退休等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共15组。目前,我市累计提供“打包办”套餐服务15531件。

3.创新政务服务“就近办”。按照“全域一体”原则,出台《推进福州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福州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实施细则(试行)》,联合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推出本市域内涉及卫健、交通、司法、人社等部门共80项“全城通办”服务,引导企业群众就近选择政务大厅办理,实现从“跑具体部门”向“找政府窗口”的转变,节省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和路费成本。目前,已累计提供“全城通办”服务249件。

同时,我委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福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福州市与其他省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2021年2月,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陕西省渭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依托两地政务服务平台,打造“跨省通办”综合窗口,推出155项覆盖市、县两级高频个人和法人“跨省通办”事项;9月,与新疆准东开发区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实现11个事项“跨省通办”;11月,与新疆奇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实现64个事项“跨省通办”。

4.推广便民事项“自助办”。我委同市大数据委、市“智慧福州”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攻坚行动,推动政务服务“掌上办、自助办”。以“e福州”APP为掌上服务的统一申报入口,实现户政、医保、社保、市民卡、公积金等97个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理,累计提供服务达540万余次。通过实地调研,选取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如商超、药店、地铁站等人员聚集区域,精准投放“e福州”自助服务终端230台,提供交通罚没、公积金提取、不动产登记等104个便民事项自助办理。目前,已累计提供服务100万余次。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务服务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目前福州市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公门户”及“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办理。由于各业务部门自建系统繁多,部分系统老旧,与省、市数据汇聚平台对接程度有限,未能完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互通互认,绝大多数政务服务事项仅能通过“收办分离”(统一审批系统受理,部门自建系统审批)的方式进行办理,部分事项还需业务部门进行二次录入,联办业务仍依赖多部门人员物理集中实现快速协同,进而影响“一件事”联办套餐服务改革的推进。

2.网上办事服务体验仍待优化。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体验与线下办事仍有一定差距。事前在线辅导、智能引导、事中材料补齐补正、智能问询等交互性功能仍不够健全,并且存在大量链接跳转的事项,造成网上办事体验不一,部分企业和群众申请仍倾向于在窗口办理业务。此外,市本级“e福州”APP缺少法人用户体系,影响智能“秒批”、授权办事、扫码亮证等政务服务在移动端的创新应用。

3.大容量文件无法实现“全程电子化”共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已实现与省、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多套系统完成数据对接,但项目类相关大容量文件如图纸文件、可研文本、各类中介评估文件等,对数据存储量、服务器处理能力、网络带宽要求较高。通过省、市数据共享交换通道进行数据共享难度较大,重复在多套系统中传输拷贝物理文件,需占用较大的云平台资源,难以实现工程类事项的“全程无纸化”,进而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度,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法制化建设,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目标,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1.优化联办业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集成化。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政务数据共享。结合往年“一件事打包办”改革经验,进一步优化集成套餐业务分发模式,探索一件事联办套餐“异地办”、“网上办”的可行性,进一步提升联办事项申办便捷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2.创新政务跨域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便捷化。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部署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再梳理推出一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本市范围内跨层级、跨县区通办。年内实现与宁德、莆田、南平、平潭“跨市通办”,打造福州都市圈“省内通办”联盟,充分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3.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精准化。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系统与省级总系统对接,使办件信息推送并回流至我市政务服务系统,推动解决数据共享应用问题。建立我市可信电子文件的互认共享机制,从立法层面推动可信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和实施力,从操作层面加强可信电子文件(含电子证照)的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实用性,以及补足各方可信电子文件库和电子信息库的完整度。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e福州”APP,不断优化网上办事体验,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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