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两条新政

打造海洋经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高地

日期:2022-09-29 09:17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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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我市召开海洋经济科创高地建设推进会,发布了《福州市打造海洋经济科创高地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和《福州市海洋科创平台提升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打造东南沿海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经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高地。

  《实施方案》提出,依托科创走廊,打造海洋经济科创高地,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领域分布合理、功能梯次清晰、创新链条完整、具有我市特色的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工作方案》对目标进行了量化,通过3至5年的建设,力争涉海专利数量超过500个,涉海研发平台数量达到20个,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00家,基本形成支撑引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实施方案》聚焦“蓝海经济、智海经济、向海经济”三大领域科技创新引领,提出了3个方面11条具体措施。

  一是依托福州海洋研究院和科创走廊鼓楼怡山片区,建设各类海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国内外海洋经济领域专家,打造集研发、孵化功能于一体的海洋经济科创高地。二是以连江县粗芦岛等区域为核心,建设海洋科创成果转化集中区,构建海洋经济产学研合作体系,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海洋经济创新主体。三是依托我市海洋经济重点企业,巩固近海养殖、远洋捕捞、海工装备、涉海数字等海洋经济优势产业,逐步打造“一条鱼”全产业链条,培育海洋信息服务产业群,建设一批海洋科技协同创新载体。同时,加快完善近海融合信息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所需的共性基础数据供给体系。

  《工作方案》侧重于提升建设海洋科创平台的具体途径,提出要抓好“1+6+3”模式。

  “1”——做大做强福州海洋研究院。通过设立首席科学家制度、成立海洋渔业科创联盟、设立福州市海洋产业基金、定期组织实施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定期召开具备全国影响力的海洋经济高峰论坛等具体措施,推动福州海洋研究院做大做强。

  “6”——高位嫁接六个海洋产业联合研发中心。紧扣“科技+产业”,高位嫁接发展深海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制药、智慧海洋、水产种业、海工装备等六大产业联合研发中心。并采用“1+1+N”模式,支持福州海洋研究院和海洋渔业科创联盟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同领域高水平创新研发团队,建设高水平的海洋重点产业联合研发中心。

  “3”——打造三个海洋科创孵化基地和成果转化集中区。在闽江学院工业路校区科创走廊、连江县粗芦岛、福清元洪投资区等3个地区建设科创孵化基地和成果转化集中区。其中,闽江学院工业路校区建设海洋经济科创基地,高起点建设涉海研究中心、创新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研发载体;在连江县粗芦岛建设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集中区,打造海洋生物科创高地、海工装备科创高地、数智渔业科创高地;在福清元洪投资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集中区,重点围绕海洋经济、食品制造、新型建材、能源经济、航空运维服务、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开展合作,为中印尼“两国双园”项目合作进一步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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