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日期:2023-04-21 09:31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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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0日召开,会期一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成财、郑云春、陈曾勇,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晓岚、吴一,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市人大各专委会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首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两会有关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彰显人大忠诚向党的政治担当;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大事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勉尽责、主动作为,在更高水平上发挥立法引领、监督推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要积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强化“第一线机关”的意识,推动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全面争优、争先、争效,把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域治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3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3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关于《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随后召开分组会议,审议2023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修改二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下午继续召开分组会议,审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随后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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