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4-03-25 12:31 来源: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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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责任。按照规定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五)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事中、事后监督和责任追究。

(六)依法履行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任免相关程序,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八)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企业群团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7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350001

值班电话:0591-83399706

传 真:0591-83399660

网 址:https://gzw.fuzhou.gov.cn/

 

 

三、领导简介

1.翁国平(党委书记、主任)

简历:男,汉族,1973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福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主持市国资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2.陈宙泉(党委委员、副主任(保留正处长级))

简历:男,汉族,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

分管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处。

3.周建国(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简历:男,汉族,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纪检监察组工作。

4.刘勇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简历:男,汉族,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机关党委,协助委主要领导抓好机关人事工作。

5.陈建文(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简历:男,汉族,1974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处(含团委)。

6.辛晓(党委委员、副主任)

简历:男,汉族,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分管监督处,负责抓好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工作。

7.林兆荣(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简历:男,汉族,1973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办公室,协助委主要领导抓好机关财务工作。

8.陈颖(副主任)

简历:女,汉族,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分管改革发展处、考核分配处,负责抓好安全生产、防汛防台、疫情防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9.林键 (四级调研员)

简历: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分管政策法规处。

10.孙智勇(四级调研员)

简历:男,汉族,1975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

协助抓好安全生产、防汛防台、疫情防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四、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王国海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所监管企业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信访、机关效能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稿。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委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相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履行社会责任、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翁银平

研究起草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探索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依法制订或参与制订及审核所监管企业章程。承担机关法律事务。依法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三)资本运营处

负责人:戴伟

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的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审核所监管企业重大资本运作方案,协调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发债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市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四)考核分配处

负责人:陈岚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负责健全企业行业对标体系,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指导企业完善市场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所监管企业年金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监督处

负责人:林述智

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负责对国有企业经营投资造成损失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履行出资人审计职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委派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建立完善所监管企业财务监测管理机制。

(六)产权管理处

负责人:螘翠屏

研究提出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转让、增资、置换、资本金变动等审核工作,规范资产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监督、规范国有资产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七)改革发展处

负责人:夏铄宇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牵头组织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各地加强项目合作。拟订所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强化主辅业管理、审核非主辅业和参股非国有控股投资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及权属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解散、破产等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各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负责福州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开展国有企业改革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八)党群工作处

负责人:张凌晖

承担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市国资委系统团委、妇委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承担落实所监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

(九)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委组织部)

负责人:卢捷

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推荐所监管企业董事(含外部董事)、监事人选,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做好所监管企业人员的有关任免手续办理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机关党委

负责人:杨建兰 

负责机关党建、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宣传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指导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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