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放开食盐销售价格

日期:2017-01-12 16:07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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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自201711日起,我市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密切关注食盐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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