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0-09-24 15:58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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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要求,福州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计工作审议意见,以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为主线,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重点民生项目,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及省市县“同级审”三级联动推进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市审计局加强全市审计资源统筹,创新“1+N”财政审计模式,对2019年度市本级和120个市直部门及所属359个单位实行一体化审计全覆盖,并根据数据审计结果对一些部门(单位)及重点财政专项开展延伸。重点延伸审计了市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健康等5个科目政府收支和18个部门,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资金、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资金、“抓项目促跨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等13个专题专项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市认真执行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积极的财税政策有效实施。全市当年新增减税降费146.38亿元,新增地方债券131.90亿元;工业技改、稳就业等政策扶持资金25.95亿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同比压缩13.37%,市级“三公”经费支出连续两年下降,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民生领域和重点政策支出保障有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支出分别增长20.50%、5.85%和4.15%,民生支出和重点建设支出达192.27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重点领域及民生工程需要。“抓项目促跨越”世界遗产大会重点建设项目经费104.70亿元,促进提升城市品质。

  ——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加强。加强财政资金清理统筹调入预算调节基金30.66亿元。2019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支出1015.51亿元,占“四本”预算总额的98.80%,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审计整改跟踪落实持续向好。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审计局对近三年570个审计项目4099个问题持续跟踪整改“回头看”,有关县区、部门认真落实整改。目前,上一年“同级审”发现问题338项,已整改到位305项,问题整改率达90.24%,促进增收节支、调账处理等9.55亿元,采纳审计建议意见256条,完善制度措施33项,移送市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问题线索18件,问责查处干部31人。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部分预算编报和精细管理还需提高。有364个部门(单位)上年项目结转22.85亿元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编报管理,跨年度预算编报管理未有效衔接。有7家国有企业当年净利润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及收益收缴管理范围。

  (二)转移支付管理仍不够完善。一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大。专项转移支付86.09亿元至年末尚有30.84亿元结转结余县(市)区未使用(2020年3月末仍有20.44亿元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部分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上级转移支付有39.29亿元超过30天分解下达,占比31.91%。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有39.20亿元超过60天下达。

  (三)财力财源挖掘和增收节支有待加强。一是部分结转结余需统筹盘活使用。财政结转两年以上一般公共预算1.14亿元、部门留存各级财政性资金余额8.42亿元需统筹盘活使用。二是部分资产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有7.70万平方米安置房闲置3年以上、23.64万平方米房产空置和6871个存量车位需盘活使用;有50家单位部分房产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未收归统一管理等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市本级新增139个发展性项目预算30.25亿元未编制绩效目标,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62.78亿元未细化绩效目标;未对国有资本经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施绩效监控和自评,影响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推进。二是绩效管理结果运用不充分,有35个部门(单位)60个项目预算7.11亿元至8月末预算下达率和产出目标完成率均低于50%,未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及时调整,至年末尚有4.86亿元未实际支出。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连续两年对市直部门单位实行一体化全覆盖审计,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重点延伸18个部门所属117个单位及相关县区的具体用款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率达93.48%,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重点延伸18个部门有138个项目预算5.87亿元执行进度低于50%,其中15个部门70个项目预算2.52亿元全部未执行。18个部门255个项目预算53.06亿元二次分配下达不及时,至9月底有16.09亿元未及时分配下达,年底尚有3.53亿元未分配下达。

  (二)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延伸18个部门,有新增58个项目预算4.59亿元未编制绩效目标;130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5.59亿元下达县区时未细化绩效目标,年末有6.44亿元结存在县区财政和部门。抽查169个项目1251个绩效指标,有155个未达到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投入绩效目标,有39个未达到产出和效益的绩效目标,有17个设定不合理或未及时调整。

  (三)部分“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2019年市级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6562.15万元,同比下降0.87%。重点抽查18个部门及下属51个单位,结果表明,各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规范事项和金额大幅下降,但也存在进一步规范的问题:2家单位违规发放见证补贴及重复申领安全员工作经费等3.83万元;5家单位各项费用报支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47.18万元。

  (四)决算(草案)编制不够规范。抽查11个部门(单位)发现,职业院校教育经费、技改投资正向激励奖励等项目支出1.80亿元未按规定科目归集核算;2个部门未将下属单位收支和结余1088.98万元并入当年部门决算;4家单位往来款等1274.30万元核算管理不规范,影响决算准确性。

  三、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2017年以来,市审计局持续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资金进行审计,共涉及资金20.2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我市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础,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省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闽清摘帽,国定、省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市2019年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1.49万元同比增长13.28%。资金管理逐年规范,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占抽查资金比例由2017年的4.12%降至2019年的0.94%。审计推动整改落实问题156个、资金4370.34万元,制定完善政策措施72项,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和问责建议39项。此次审计抽查7个县区64个乡镇发现,5个县566个农村厕所、公共文化设施、饮水工程、道路项目等存在超工期、建设不达标、结算不实、效益低等;4个县区10个乡镇安全饮水工作存在未编制应急预案、检测资质失效等;3个县264家村卫生所建设管理不规范、医生配备不足等,占比34.28%;1111.07亩新增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存在撂荒、“非粮化”“非农化”;3937.80万元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被滞留、挤占。

  (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持续推进常态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2019年下半年以来,共实施17个镇街和7个部门35位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本级和9个县区有17个部门(镇街)未完成耕地保护、水利投资等7类目标任务;市本级和11个县区有24个部门(镇街)土地执法、森林管护等工作不到位;有7475.14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或使用不规范;10个建设项目进度滞后、招投标不规范、闲置等。

  审计后,有关县区、部门积极整改,已上缴、下拨资金7042.59万元。按照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正在组织实施25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债务规模总体可控,但还存在部分专项债券未及时使用、部分债务信息填报不够规范等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点民生专项审计。

  (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防控资金物资保障有力,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国务院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市审计局迅速组织市县两级审计人员投入1700多个工作日全年分季开展疫情防控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上半年,延伸78个部门27家慈善组织17家企业,涉及财政资金5.24亿元和社会捐赠资金1.63亿元,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的原则,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审计发现的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有关方面及时整改,促进加快分配下拨资金5436.49万元,规范发放使用资金196.56万元,促进捐赠资金123.85万元、物资7.35万件等信息及时公示。

  同时,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专项审计调查,对部分企业融资难、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较低等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全市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将于12月底对本市使用新增财政资金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

  (二)促进就业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延伸部门和单位38家、学校21所、企业12家。结果表明,我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2019年全市返还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和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资金5.45亿元,惠及企业6403家,职工45.2万人。存在主要问题:2019年市财政拨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3500万元,因缺少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至2020年6月末仅支出51.75万元;3个县区无具体项目承接,就业补助资金1219.40万元闲置两年以上;超范围、重复发放培训补贴2.17万元,部分急需紧缺工种和五类人员未享受见证补贴和技能培训提标补贴。审计后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已追回补贴0.58万元,收回统筹使用资金1086.67万元。

  (三)职业教育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对职业教育科目及政策资金审计,2019年度财政投入职业教育领域资金15.17亿元。结果表明,全市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专业建设能力全面发展。存在主要问题:全市22所中职院校由教育部门统一招生,未推行校企联合招生;2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4.41万名学生中仅有0.22万人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有1124.27万元资金滞留、使用不规范。

  (四)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对卫生健康科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资金落实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福州市加大公共卫生财政投入,三年来全市筹集财政资金11.92亿元,推进实施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存在主要问题:6个县区29个乡镇(街道)家庭医生服务和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等;4个县区5个乡镇(街道)未及时拨付村卫生所专项经费、支出不规范118.06万元。

  (五)产业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投入6.73亿元用于支持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双创等产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持续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产业总量稳步提升。存在主要问题:扶持总部企业、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等政策措施功效发挥不足;有1.36亿元产业扶持资金滞留在县区;2家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得补助资格,涉及金额105万元。审计后有关县区和部门积极整改,促进下拨使用专项资金8595.60万元,上缴财政105万元。

  (六)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7-2019年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项目专项审计,延伸3家单位和5个县区的36个“海上福州”建设项目,涉及财政安排支持相关专项资金9.73亿元。存在主要问题:部分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核把关不够严格;2015-2017年江阴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因市场影响至年末有补助资金4143.64万元未支出;2017-2019年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奖励资金因补助申报难度大,至年末有补助资金1791.38万元未支出;4个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得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项目补助848万元。审计后已促进整改规范补助资金848万元。

  (七)“抓项目促跨越”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主要抽查90个世界遗产大会、滨海新城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存在主要问题:3个项目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4755.90万元;61个项目存在进度滞后、用地手续未办理、工程管理不规范等。审计报告得到省市领导批示,有力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五、国有企业和金融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聚春园集团、福州日报社、建发、交建、水务公司等5家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延伸下属9家企业。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企业业务收入6812.88万元未及时结算收回;往来款未及时清理、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金额5.79亿元;22个项目建设进度、工程结算、基建手续办理等滞后;3家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涉及金额43.47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年初预算安排时应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加强跨年度预算编制衔接,从源头上切实解决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要完善资金分配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要增强市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能力,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资金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到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挂钩的有效管理机制,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强部门及所属二、三级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基础性、源头性自我防控作用,提高财政支出和政策绩效。

  (三)进一步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用好用足财税、金融、产业、生态等各项优惠政策,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对接,重点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统筹衔接,督促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健全完善专项转移支付机制,充分发挥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联合督查机制,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反映的机制体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积极推动清理不适应的制度规定,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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