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1-07-06 16:32 来源: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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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要求,福州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审计工作审议意见,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及省市县“同级审”三级联动推进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市审计局加强全市审计资源统筹,深化“1+N”财政审计模式,对2020年度市本级和109个市直部门及所属392家单位一体化审计全覆盖,并根据数据审计结果对一些部门(单位)及重点财政专项开展延伸。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11个专题专项以及相关的部门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认真执行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加大。全市新增减税降费131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业技改、农林水、节能环保等政策扶持资金43.93亿元,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升级和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市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86%,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民生和重点建设支出保障有力。民生支出和重点建设支出达420.05亿元,从预算执行结果看,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执行率分别为96.23%、95.86%、93.85%,均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87.73%,执行结果较好。

  ——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财政资金清理统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93亿元。2020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支出1111.78亿元,占“四本”预算总额的99.46%,积极推动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审计整改落实持续向好。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审计局对2017年以来市本级300个审计项目2350个问题持续跟踪整改“回头看”,有关县区、部门认真落实整改。目前,上一年“同级审”发现问题371项,已整改到位351项,问题整改率达94.61%,促进增收节支、调账处理等18.56亿元,采纳审计建议意见192条,完善制度措施105项,移送市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问题线索18件。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部分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还需加强。有481个部门(单位)当年年末财政资金结转24.24亿元,仅有32个部门(单位)将年末结转3.94亿元纳入次年预算编制管理,跨年度预算编报管理未有效衔接。审计抽查有22个预算部门,2018至2020年末结转49.08亿元编入次年预算编报仅3.02亿元,每年年末结转纳入次年预算编报均不足10%。有2.38亿元结转结余部门两年以上资金未重新统筹安排。

  (二)转移支付管理仍不够完善。一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8.94亿元至年末尚有41.01亿元结转结余县(市)区(2021年3月末仍有结转结余29.36亿元)。二是部分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上级转移支付有53.65亿元超过30天分解下达,占比61.84%,至年末14.99亿元仍未下达;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有67.81亿元超过60天下达,占比93.54%。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预算收入、政府债务和存量盘活等尚未实施绩效管理,对部门预算的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也尚未开展,绩效评价有待扩面提质。抽查32家预算单位41个项目当年预算6.57亿元至8月末仅支出4933.22万元,未根据绩效监控预警结果及时调整纠偏,至年末实际执行仅1.77亿元,执行率26.94%。有4个部门5个项目2020年新增预算资金2.38亿元未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市直部门单位实行一体化全覆盖审计,根据大数据审计分析结果重点延伸6个部门和其下属17家单位及相关县区具体用款单位,并围绕政府采购管理等重点财政专项延伸60多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综合执行率达94.86%(含上年结转),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够优化。有25个部门32个发展性项目上年累计结转1.04亿元,当年仍安排预算2.54亿元,年末结转增至2.23亿元;有52个部门156个发展性和业务性项目上年结转0.43亿元当年未使用,形成结转结余未纳入次年预算编报统筹安排使用。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有87个部门528个发展性和业务性项目当年预算15.61亿元执行进度低于50%,实际执行差额12.31亿元,其中66个部门246个项目预算4.47亿元未执行全额结转。74个部门二次分配下达的442个项目预算192.05亿元,至9月末有46.39亿元未分配下达,占比24.16%(未达到规定的100%),至年底尚有6.07亿元未分配下达。

  (三)部分“三公”经费和资产使用管理不够严格。2020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86%。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规范事项和金额大幅下降,但也发现存在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出差未办理审批手续及未购买公务机票、未编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等问题,共涉及30.70万元。此外,抽查6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影响决算(草案)真实准确完整的问题金额779.81万元。

  (四)部分政府采购行为不够规范。重点对市本级2018-2020年政府采购管理开展审计调查,发现有12家采购人14个项目存在不同供应商在同一个采购项目中使用同一个MAC地址投标,涉及中标金额合计1046.97万元。有4家采购人7个采购项目存在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关联公司违规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并中标等问题,涉及项目预算金额4719.02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重点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和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审计,涉及市县两级29家单位12家企业财政资金116.14亿元。结果表明,福州市扎实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养老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医保基金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社保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发现的主要问题:全市有1.17万人重复参加养老保险,79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30.85万元;未及时清退54名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119.30万元;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62.02万元,违规向医疗机构支付重点监控辅助药及限制用药费用33.27万元。截至目前,审计已促进追回多支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135.23万元。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全市投入财政资金23.35亿元,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壮大农村产业。此次审计重点抽查5个县区资金7.51亿元,涉及65家单位55个乡镇505个项目302个村73户,发现的主要问题:2020年市本级下达各县区乡村振兴资金15.34亿元至年底结存2.90亿元(至2021年3月底尚结存1.81亿元),其中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乡村防灾减灾体系和培育农产品流通体系等资金至年底结存超过下达资金额的50%以上;有252处农村公厕及污水处理等设施运行维护、垃圾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不到位;9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项目存在政府采购不规范、结算不及时等,涉及金额366.86万元;40.27万元农村生活垃圾配套资金未到位、33.10万元补助资金结余未及时收回。

  (三)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2020年下半年以来,共实施19个乡镇(街道)和5个部门35位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县区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署,有力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市本级和7个县区有15个乡镇(街道)和部门土地资源保护、森林管护等工作不到位,其中181.03亩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被侵占;有8个县区16个乡镇(街道)和部门未全面完成耕地保护、造林绿化等4类目标任务;3887.19万元结余补助资金等未及时上缴或处置,2662.27万元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审计后,有关县区、部门积极整改,已促进上缴、下拨2542.15万元。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56个项目(标段)及2020年财政投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143个,涉及计划总投资671.34亿元。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序有力推进项目落地,促进提升城市品质。发现的主要问题: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投资控制审核责任,有3家建设单位4个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多报工程进度款557.68万元,涉及多支付工程款215.58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扣回38.21万元);有18个项目总价5880.10万元的苗木和景观材料未开展询定价直接采购;有28家中标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推动经济创新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2018-2020年经济创新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延伸抽查12家单位5个县区2个创新发展园区,涉及资金39亿元。结果表明,福州市进一步推进经济创新发展各项改革,综合实力持续增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发现的主要问题:高新企业培育监管需加强,有3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等不符合认定条件,11家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申报研发费用不实等情况;引进企业总部税收贡献率不高,2018-2020年市引进企业总部325家中,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35家;信用福州平台项目建设运用有待强化,据国家城市信用月报显示福州市信用福州平台信息发布准确率未达60%。

  (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审计情况

  组织对贯彻落实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延伸8个部门8家园区,涉及5319家企业、71个项目投资额23.23亿元。结果表明,园区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和技改投资均居全省前列。发现的主要问题:有4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2020年地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要求;抽查7家园区,至2020年底,招商认定的409家项目投资企业中有303家企业与园区定位主导产业偏离,占比74.08%;有116宗低效用地未按规定开展摸查、认定、备案及处置工作;19份投资协议未按规定完善监管条款和退出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园区发展提质增效。

  (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延伸5家单位9家企业26个项目,涉及专项资金5501万元。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投入2.29亿元推动构建质量优、效率高、动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技改金融扶持政策受众不够广,2020年9月新成立的规模为60亿元的企业技术改造基金至2021年3月仅投放2家企业7440万元,惠及企业较少;2020年5月制定的“百项千亿”工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方案中,鼓励企业发债融资给予贴息扶持政策目前尚无企业申报;有7515.80万元补助资金滞留县区财政部门未拨付企业,3447万元县级技改专项补助配套资金未到位。截至目前,审计已促进加快拨付专项补助资金936万元。

  (四)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审计情况

  对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相关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延伸调查10家单位5个县区62个项目涉及资金7.96亿元。结果表明,“十三五”期间福州市出台12项非遗保护、文化发展等政策措施,编制32项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全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非遗五年保护规划、畲族文化保护规划等4项文化事业发展配套政策未出台;非遗资源和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咏春拳申遗等8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至2021年3月底,有9个县区未完成古厝普查核查工作,涉及各类历史、文物建筑2671处;18个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办理选址用地许可等。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福州地铁集团、市金控集团、市农垦集团等6家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延伸12家下属企业。结果表明,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着力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2家企业存在个别事项未按党委会决议实施、抵押事项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等重大事项管理不到位问题;4家企业业务收入、租金费用等1.31亿元未及时收缴;6450.61万元资产存在房屋闲置、账实不符等管理不规范。

  六、审计建议

  (一)着力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的约束机制,加强跨年度预算编制衔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健全转移支付管理,增强市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能力,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二)着力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将财政收入、政府债务等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整体绩效水平。进一步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挂钩的有效管理机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推动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

  (三)着力促进政策落实提升执行效果。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用好用足财税、金融、产业等各项优惠政策,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推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重要部门和国有企业及所属二、三级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在推进审计全覆盖的重要基础作用,促进提高财政支出和政策绩效。同时,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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