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度企业内设加油站(点)成品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2 16:11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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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企业内设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福州市商务局拟对全市所有企业内设加油站开展一次油品质量检测,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投标,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福州市商务局

  二、投标单位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

  三、招标标的 

  1.抽样品种:成品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

  2.抽样区域及对象:福州区域59家内设企业加油站(点)。

  3.抽样批次:全市58个柴油机+3个汽油机、不合格批次的复检,以及配合2022年度市领导突击检查,总批次约65。

  4.抽取样品数量及方法

  依据GB4756-2015《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标准取样,取样数量为4升,分成两份,其中一份作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作为备份样品,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

  5.检测依据标准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930-2016车用汽油(Ⅵ)》、《GB 19147-2016车用柴油(Ⅵ)》进行检测。

  6.结果判定

  全部检测项目均合格的,本次抽检判为合格;一项及一项以上不合格的,本次抽检判为不合格。

  7.检测项目

  (1)汽油检验项目: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馏程、胶质含量、硫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

  (2)柴油检验项目:硫含量、凝点、闪点(闭口)、馏程、密度、多环芳烃含量。

  四、实施时间 

  1.实施抽样:本次检测分三阶段进行,时间分别从7月、8月、9月,每次检测约20批次,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第二次抽检需在结果出来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

  2.检测结果:承检机构应于抽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五、招标费用 

  本次招投标总价格不超过11万元,含承检机构在抽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样品购买费用)及复检所需所有费用(含税费),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标办法 

  市商务局组织招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报价进行审核,采取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检测单位。

  七、投标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单(附后);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成品油检测”,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fzsczxc@163.com)。

  八、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池楠,电话:83201687

  收件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3室

 

 

  福州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报价单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服务项目名称 

总报价(万元) 

备注 

2022年度企业内设加油站(点)成品油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投标单位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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