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三期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批准公告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三期工程用海申请业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批准项目名称: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三期工程用海
海域使用权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用海位置:福清市兴化湾口至规划壁头作业区航道
批准用海面积:315.6437公顷(其中航道用海289.4357公顷,锚地用海26.2080公顷)
批准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航道用海”和“锚地用海”
批准用海方式:“开放式用海”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批准用海期限:2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批准用海范围:见附件(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三期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