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荐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2-08-16 09:42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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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精神,请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被推荐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被推荐单位是2022—2024年协议期内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2.2020年、2021年未被评为省级重点调控基地。

  3.被推荐单位没有存在失信(登录“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排查),无涉黑涉恶行为(由本辖区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二、推荐程序

  按属地逐级申报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基地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从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应急化调控、信息化保供等五方面,对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评分后,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福州市商务局、财政局,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择优评选6家(生猪基地1家、蛋3家、蔬菜2家)省控基地作为重点调控基地。

  三、申报材料

  1.被推荐单位应填报《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申请表》(附件1)、《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申请表》(附件2)及《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评分表》(附件3)、《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评分表》(附件4)。并按照评分标准需求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

  2.提供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项目信用承诺书。

  3.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结果。

  以上材料均一式五份(其中三份报市局)装订成册。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推荐文件及被推荐企业申报材料需在2022年9月20日前报达福州市商务局,逾期视为无企业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申请表

  2.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申请表

  3.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评分表

  4.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评分表

  5.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项目信用承诺书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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