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福州印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报

榕建筑〔2022〕180号
日期:2022-11-07 18:5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8月25日开展了2022年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核查整改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现将本批次动态核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本批次核查名单333家企业(共计550项资质),经审核,截止2022年10月24日,被核查企业已提供满足核查要求书面材料的企业资质58项,已满足列入暂缓核查条件的企业资质455项,被核查企业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核查材料不满足核查要求的企业资质19项,不属于本次核查范围的企业资质18项,现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核查处理结果

  我局已于2022年8月25日对纳入本批次核查的建筑业企业下发了核查整改通知书,并告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应在核查整改期(2022年8月25日-2022年10月24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核查材料,福州印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未在2022年10月24日前提交书面核查材料或提交的书面核查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本批次资质动态核查。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上述企业未通过本批次资质动态核查的资质(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如被核查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负责人或作为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变更自该核查期开始前6个月内被我局纳入资质动态核查的企业,该企业将被纳入我局下一次的资质动态核查。同时,我局将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开通过本次核查的企业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存在核查材料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除撤回已核查的资质外,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附件:1、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表(第一批次)

  2、撤回的建筑业资质清单(第一批次)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