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2]58号)

日期:2022-06-08 16:19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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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城市之光1-3#、5-6#及地下室,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地铁4号线洪塘停车场盖上及周边地块 ,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分4路排入月光路市政雨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项目部处,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及妙高路市政雨水预留井(3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分3路排入月光路市政污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项目部处,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及妙高路市政污水预留井(2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8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徐槟,电话:18******870。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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