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公用施排[2022]106号)

日期:2022-10-13 15:22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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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拟建的中能电气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20号,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金洲北路市政雨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边,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二、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排入金洲北路市政污水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边,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3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尹文悦,电话:15******916。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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