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3-14 09:18 来源:市局信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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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推进全市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我办在综合汇总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和工作需求基础上,制定了《2022年福州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请你们按照如下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抽查组织实施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转变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各成员单位,各级联席会议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前期审计部门对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计划》中明确的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发起联合检查,各相关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共同抓好联合抽查计划落实,减少涉企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的风险状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本部门行业主管领域,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同时将抽查计划向社会公示,并向联席会议办报备。需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也可采用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

二、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抽查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结合省委、市委“三提三效”行动要求,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我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使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检查实施更加规范,联合抽查更加常态。一是加强工作平台运用,提高工作效率。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为依托,在已有抽查平台的基础上,升级建设统一的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并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对接,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部门联合抽查等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开通技术端口供各地各部门进行对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满足部门联合抽查需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使用省级平台,加强数据对接,进一步提高联合抽查工作效率。二开展分级分类抽查,提升工作效能。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本监管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将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开展差异化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不同,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精准靶向监管,推动监管方式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不断提升抽查效能。三是强化结果公示运用,提增工作效益。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按照福州市信息归集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福州)向社会公示。对通过自有系统开展抽查的,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公示系统归集,实现信息共享。要进一步拓展检查结果运用,将检查结果“反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将检查结果作为企业风险状况评价重要依据。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条件保障

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统筹制定本地区跨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抓好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统筹执法力量,整合监管资源,一并抓好联合抽查任务和本部门抽查任务落实。请各成员单位在抓好本级抽查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导,积极督促、指导下级单位做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鼓励人员积极考取执法资格证,不断充实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撑,加强工作经费保障,统筹调度执法车辆,配备必要执法设备,为开展联合抽查创造必要工作条件。各地各成员单位联合抽查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分别于2022年7月1日前将上半年所牵头开展的联合抽查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建议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2022年福州市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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