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报告(福州市群众路小学)
福州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报告
(福州市群众路小学)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11月28日,福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组对福州市群众路小学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第五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对学校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通过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听课、巡课、现场查看、查阅文档资料,查看学校办学成果展示等方式,从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校园用语用字、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及教科研工作等方面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检查组认为,福州市群众路小学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制度、条例,明确提出:普通话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的普通话达标与评聘相结合。 语言文字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渗透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校在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中、学生评优工作中,在教职员工考核制度及教职工评选先进等各项制度中都注重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落实。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教师队伍的普通话水平全部达标。推普宣传形式多样,语言文字类活动丰富多彩。举办了“规范字写时代新篇”为主题的书写经典大赛,开展了以“品红色经典,诵百年伟业”为主题的童谣诵读比赛等活动。校园内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氛围浓厚,在检查中未发现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