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报告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
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9月21日下午,福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组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第五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对学校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通过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听课、巡课、现场查看、查阅文档资料,查看学校办学成果展示等方式,从工作机构、校园环境、教师能力、学生能力、文化传承、宣传普及六个方面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检查组认为,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设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学校有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对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提出明确的要求。学校全体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全部达标。学校还开设了关于普通话、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的专门课程(如书法课、口语交际课、播音主持课),组建了小主持人社团和书法社团,开展兰花圃师生有声美文大赛、“诵中华韵,传民族魂”经典诵读、“乌石书艺”书法作品展、中国诗词大会校园海选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国旗下讲话、电子屏、班队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普通话、规范字,创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