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10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12-22 09:48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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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施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建议》收悉。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省、市近年来部署的重点工作。您通过调研,以服务企业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提出的建设企业“专窗”、优化企业抵押登记、加快权籍调查和办证速度等建议,对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非常有积极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推进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福州市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不动产登记作为登记财产指标的重要组成内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与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息息相关。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我们一直高度关注和重视服务民营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在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下,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市“创新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连续四年被自然资源部总结推广,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国“登记财产”领域标杆城市。

(一)一企一专人,全流程服务企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服务企业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地解决企业自建项目的办证需求,我中心于2020年1月成立“服务企业工作小组”,采取设立服务企业联系卡、一企一专人全过程跟踪服务企业、设立服务企业专用场所等具体措施,建立中心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全流程服务企业。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在多部门联动、会商、上门服务、回访跟踪、容缺受理、督办通报等各方面建立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服务企业工作小组”成立以来,已对福州天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进行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同时,中心领导带领“服务企业工作小组”,会同属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晋安区福兴投资区、仓山区金山工业区进行走访调研,开展座谈会,了解企业情况,一企一议,精准服务,当场解决问题,推动企业确权登记工作,服务我市“九大专项行动”。

(二)建立抵押登记直连平台,实现“不见面网办”。通过银行金融信贷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直连,把登记窗口延伸到福州市55家银行、2家保险公司、2000多个营业网点,全程零见面、零跑腿、无纸化,借款人(企业和个人)在申请不动产抵押贷款时可一并向银行提交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由银行通过信贷系统将材料上传至登记系统,中心在登记系统直接进行受理审核后予以办结,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银行根据办结结果予以放款,实现“不见面全程网办”,企业、银行“一趟不用跑”,24小时办结。同时全力优化办事流程,压缩企业登记时限,2019年11月起,我中心设立企业专窗,五城区内企业购买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人为企业的抵押登记可以24小时办结。2020年4月15日推出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一窗受理”60分钟立等可取改革措施,企业持一套材料、在一个窗口,完成不动产登记,全程60分钟办结。

二、下一步工作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持续落实推进您的建议,切实解决企业问题,为企业不动产登记提供优质全流程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省委、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要求,增强市场主体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我中心迅速采取措施落实,拟设置企业办事大厅,配套服务企业专项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精细化精准服务。该服务大厅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企业办证一件事”的理念打包服务企业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事项,专项提供精细精准服务。企业服务大厅设置在二楼南面大厅,各业务处室的涉企业务均集中入驻该大厅,企业登记“进出”均在该大厅完成,避免企业不同楼层往返。前台分为业务受理区、自助服务区、导办区、等待休息区、一对一服务专区、宣传栏6个功能区块,并在企业服务专区设置党员先锋流动服务岗,实现对企业从咨询、受理到办结一体化服务流程;后台区域入驻审核人员和管理人员,强化前端受理后台审核的互动,避免反复退补,同时便于管理人员掌握窗口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更高效地响应企业需求。

(二)实现民营企业“交地即发证”,服务企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我中心已在2020年9月起开展福州市五城区商品房“交地即发证”工作。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在对全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拟将“交地即发证”服务范围扩大到工业仓储用地,即五城区范围内,民营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即可同时申请权籍调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权属无纠纷、原土地权利证书已注销、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缴纳完毕的情况下,在土地交付的当天,同步为用地企业办结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对于用地界址发生变更的企业项目,其权籍调查事项在项目所在地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我中心将与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密配合,加强联动,在办理用地权籍调查的同时,同步预受理宗地变更登记,并联审查,在区局办毕权籍调查成果并发送中心时,第一时间同步办结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三)推进跨部门数字共享,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事项,即用地审批通过后的用地批准文件及相关证照,申报单位可通过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专设菜单进行预览及下载,各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可在该系统中通过市可信平台获取上述批文及证照等可信电子文件。我中心正积极配合该项工作进展,以期通过“不见面审批”工作实现企业用地项目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事项,对可通过共享平台获取审批材料的,不再由企业重复提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

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怡

人:许鲁荣

联系电话:13706951193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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