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2117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1-10-09 16:45 来源:海渔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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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2117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进 

《关于加快推进海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改造的建议》212117)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1、赴宁德考察调研海上厕所项目2019年7月,我局带领连江县、福清市、罗源县渔业主管部门相关同志组成的考察组赴宁德福鼎市调研学习海上厕所排污经验和措施,随后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推进我市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当年10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宁德福鼎市海上厕所项目考察调研情况进行研究,推动我市海上厕所升级改造工作。 

2、开展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鉴于海上移动化粪池的使用寿命、粪渣清运、后期管护等情况国内尚未有先例可循,同时渔民群众海上生活习惯已经形成,2020年我局选择养殖大县连江县、罗源县作为示范县,分别在示范县选择了1-2个点(共3个点)开展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工作。一方面,通过试点工作辐射带动周边养殖生产主题安装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示范带动宣传效果;另一方面,我局邀请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对示范点排放后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为后续铺开积累经验。 

3、研究海上渔排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2020年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工作情况,我局于2021年5月28日组织召开福州市海上水产养殖环保厕所排放有关问题专家咨询会,邀请生态环境、水产养殖专家,以及市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和罗源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现场形成咨询建议,鉴于目前尚无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适用的排放标准,可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7-2002)》暂时作为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氨氮和总麟排放标准的参照文件。 

二、下一步计划 

积极沟通市财政局,争取将海上养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试点项目补助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范围,鼓励我市水产养殖生产主体开展海上养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感谢您对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国生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10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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