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410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11-21 09:19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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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类〕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224105号提案的答复

 

余根坚委员

《关于福州海域和闽江渔排加装污水处理设施纳入财政补助的建议》(224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赴宁德考察调研海上厕所项目。2019年7月,我局带领连江县、福清市、罗源县渔业主管部门相关同志组成的考察组赴宁德福鼎市调研学习海上厕所排污经验和措施,随后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推进我市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当年10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宁德福鼎市海上厕所项目考察调研情况进行研究,推动我市海上厕所升级改造工作。

2.开展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鉴于海上移动化粪池的使用寿命、粪渣清运、后期管护等情况国内尚未有先例可循,同时渔民群众海上生活习惯已经形成,2020年我局选择养殖大县连江县、罗源县作为示范县,分别在示范县选择了1-2个点(共3个点)开展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工作。一方面,通过试点工作辐射带动周边养殖生产主体安装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示范带动宣传效果;另一方面,我局邀请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对示范点排放后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为后续铺开积累经验。

3.研究海上渔排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2020年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工作情况,我局于2021年5月28日组织召开福州市海上水产养殖环保厕所排放有关问题专家咨询会,邀请生态环境、水产养殖专家,以及市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和罗源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现场形成咨询建议,鉴于目前尚无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适用的排放标准,可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7-2002)》暂时作为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氨氮和总磷排放标准的参照文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出台相应补助政策,鼓励养殖生产主体升级改造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感谢您对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国生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11月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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