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

日期:2012-01-10 08:28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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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3日在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福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杨益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暨市十三届政府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一主线,认真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任务。预计全市生产总值3705亿元,增长13%;财政总收入506.01亿元,增长2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20.04亿元,增长29.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00亿元,增长27%;出口总额237亿美元,增长45.3%;按验资口径实际利用外资12.77亿美元,增长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6亿元,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40元,增长14.6%;农民人均纯收入10080元,增长18%;城镇登记失业率2.6%;人口自然增长率5.23‰;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预计可以完成。在过去的一年,福州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市人民经过多年来不懈努力终于圆梦,福州发展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一年来,我们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是:

  (一)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坚持抓龙头、铸链条,有88项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97项重大工业项目动工建设。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500亿元,增长16.1%。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1869亿元,增长18%。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制定出台鼓励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研发中心、创意产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福州成为首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之一。组建成立福州农村商业银行,创建海峡沪深指数,设立海西商品交易所,金融业加快发展。温泉游、闽江游、文化游持续升温,全市接待游客2696.75万人次。文化产业蓬勃兴起,年增加值177.8亿元。成功举办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等222场全国性、区域性展会。

  (二)着力强化项目带动,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实施“五大战役”项目485项,完成投资1123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6.9%。实施市级重点项目535项,完成投资114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1%,建成或基本建成100个项目,新开工建设160个项目。大力加强“三维”对接,成功举办与中央企业项目合作洽谈暨签约仪式、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赴港澳经贸洽谈活动,签约对接央企项目21项、总投资2256亿元,民企项目64项、总投资1216亿元,外资项目75项、总投资98.85亿美元。

  (三)着力强农惠农富农,“三农”基础地位不断夯实。推进农业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生产,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65.3亿元,增长4%,新增设施大棚1.23万亩,20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产值突破400亿元。福州被国际茶叶委员会授予“世界茉莉花茶发源地”称号。加强耕地保护,大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标准农田改造2900亩,土地整理开发复垦2.03万亩,标准化养殖池塘改造7256亩,除险加固水库16座。全面完成省级试点小城镇、市级示范性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青口、荆溪、龙田、江田等小城镇启动区动工建设。启动第三轮新农村“双百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389.6公里,解决19.4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户用沼气池2300口,改造卫生户厕1.44万户,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实施第三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完成“造福工程”搬迁4500人。

  (四)着力改善宜居品质,城市功能品位持续提升。编制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启动福州大都市区规划编制,深化马尾新城分区规划和南台岛、晋安等重点建设区域城市设计。加快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海峡金融商务区等城市组团建设扎实推进,三环快速路主线通车,地铁1号线站点建设全面启动。新建和改扩建城市道路23条,新增更新公交车785辆,新辟公交线路40条,新增停车泊位3070个。认真实施“四绿”工程建设,超额完成省下达的88.1万亩造林任务,新增100万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全力打好内河整治攻坚仗,中心城区75条内河除光明港外基本完成清淤,安泰河、白马河、晋安河综合整治初见成效。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违法建设等20项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户外广告,基本完成城区主干道架空缆线下地。实施节能重点项目70个、减排重点项目184个,实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全覆盖,创建4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700个市级以上生态村,以较好的成绩通过了创卫复查和创模省级复核。

  (五)着力推进先行先试,重点领域改革全面突破。落实省里赋予的在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和财政体制方面先行先试的政策,统筹推进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周边县()融入中心城市发展格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10类重点项目审批事项,赋予县(市)区更大发展自主权。强化国资运营监管,市属投融资平台、产业集团和专业公司加快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BT投融资建设模式得到有效应用,新榕城建等融资平台成功申报企业债券29亿元,2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任务,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改革试点取得较好成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持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

  六)着力提升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空间有效拓展。对外贸易在外需不足的情况下保持较快增长,进出口总额343亿美元,增长39.4%,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22%,福州成为全国首批船舶出口基地之一。招商引资实效进一步提高,新批千万美元以上外(台)资项目57项。福州保税港区(一期)通过国家验收。积极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榕台经贸合作和空中直航、海上直航不断拓展,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获得国家批准,马尾船政文化园区获批成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成功举办第十三届海交会以及海峡两岸合唱节、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海峡(福州)渔业周暨渔博会、两岸城市青少年创意族谱联展等对台特色交流活动。积极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主动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全面完成对口支援三明灾后重建任务,积极推进新一轮援疆、援藏工作。成功举办纪念福州与日本那霸缔结友好城市30周年等友城交流活动。

   (七)着力完善公共服务,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新建和改扩建23所中小学,完成522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中小学校安工程三年建设任务,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得到中央、省充分肯定。认真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动工建设福州儿童医院等4家医院病房楼,在全省率先建设社区医疗康复体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任务,“三坊七巷”社区博物馆成为全国首家生态(社区)博物馆。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提前一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都建有一家农家书屋。文艺精品创作成效喜人,闽剧《王茂生进酒》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成功申办第八届全国城运会,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取得优异成绩,福州成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单位。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更加规范。

  (八)着力多办惠民实事,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39.6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5.6%,市本级财政超收的82.3%用于改善民生。年初确定的201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件件有落实。城乡就业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5.32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88万人。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村(社区)“两委”成员补贴、企业军转人员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临时人员工资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全面展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获得“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实施663万平方米危旧房(棚屋区)改造,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在全国率先实施蔬菜、猪肉价格协商制度,实行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挂钩联动,建设51家平价店,开通“菜篮子”社区平价直通车,较好地平抑市场物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在全国率先将食品安全纳入综治考评,全市食品安全检测全部达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社会组织、信息网络等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深化“平安福州”建设,安全生产事故下降20.2%,第三季度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4.75%。积极解决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的留用地补偿、“两权证”办理等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省会中心城市和谐稳定。

  (九)着力优化行政服务,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梳理行政职权,集中清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2件。组建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90%以上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建立深入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周”等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绩效管理,坚决治庸治懒,实施效能告诫133人次。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切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小金库”、公务用车等问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构建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开通网上办事公开系统。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开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办复517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536件省、市政协提案,满意率分别为9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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