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2022年福州市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的通知

日期:2022-01-29 16:58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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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文旅局、市属各艺术院团: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扎实推进“春种空间”计划,加强我市戏剧、曲艺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创作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彰显闽都文化魅力,推动我市文艺繁荣发展,我局拟面向全国开展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福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二、征文截稿时间

  2022年4月30日(以应征作品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三、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作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时间节点,聚焦福州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闽都文化、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提炼主题、萃取题材。以讲好福州故事为着力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颂扬脱贫攻坚、移风易俗、扫黑除恶、平安综治、疫情防控等建设新福州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展现“有福之州”崭新面貌,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全方位展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作品长短不限。

  2.本次征文艺术类型为小戏、小品、相声、快板、福州评话、伬艺。投稿作品须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新时代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艺术个性。

  3.本次征文仅限原创、新创作品。未发表、未曾投入演出且未参加过各类赛事的均可报名,已发表、演出或参加过各类比赛的作品经重大修改突破(投稿时附原创文本)的亦可参加。除特邀约稿,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交1部作品,联合创作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4.作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所有责任与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本次征稿与评奖期间,应征稿件不得一稿多投。

  四、入围作品

  征集到的作品将统一组织专家研讨、评审,评选出若干不同档次的优秀作品,颁发扶持资金与证书。获得扶持的作品若结集出版,不再另计稿酬。入选的优秀作品若由相关艺术院团采用排演,稿酬由院团与作者自行协商。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稿件一律采用电子稿件投稿方式(随附版权承诺书扫描件),投稿邮箱:fzsczkj@163.com(请注明“2022年福州市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作品电子版文字要求:标题,宋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段落为单倍行距。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联系人:任强、钟毓,联系电话:0591-2203038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福州市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和曲艺文本征文报名表

     2.征文承诺书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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