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承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榕建科〔2022〕39号
日期:2022-02-25 09:54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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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合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承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科〔2019〕63号)予以作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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