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22 19:48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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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健局、民政局、妇联、妇儿工委办,市妇幼保健院:

为贯彻落实《健康福健2030”行动规划》、《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纲),不断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婚前保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婚前保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育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是母婴保健服务和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被实践证明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通过婚前医学检查能及早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维护男女双方健康权益,保障母婴健康,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各县(市)区要从保障男女双方健康权益、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树立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有效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合作

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加强督导检查,提高免费婚检率,协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确保《健康福健2030”行动规划》和两纲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婚前保健服务监管力度,加强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婚前保健服务流程,确保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和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要结合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加强婚前指导、婚前保健,配合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动员目标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聚焦两纲相关目标任务,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妇联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引导动员目标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孕前保健等服务,全力维护和保障育龄人群健康权益。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参与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丰富载体形式,积极探索开展在线婚育健康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技能,宣传免费婚检惠民政策,倡导健康文明婚育观念和行为,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父母健康关乎后代健康的意识。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在婚姻登记场所向婚育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协调婚前保健专家每周定期入驻婚姻家庭辅导室,指导群众科学孕育健康新生命。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要向服务对象宣讲婚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告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治、增补叶酸等相关信息。

四、推广便民举措,规范服务供给

各县(市)区卫健部门、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行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为在辖区婚姻登记的群众提供婚姻登记、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整合服务,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为群众接受服务提供便利,让群众少跑腿。各县(市)区要主动公开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名单,积极探索婚前医学检查在线预约、检查结果提醒查询等便民惠民服务,改善服务体验,让群众更便捷。各县(市)区要着力强化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质量控制与管理,福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市级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能力和质量,让群众更放心

五、优化全程服务,保障服务衔接

各县(市)区要规范和加强人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将婚前保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治、增补叶酸、科学备孕和优生咨询指导、母子健康手册发放、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生育全程服务有效落实。要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服务,推进孕前保健与孕期保健有效衔接,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福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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