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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火灾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30    字体:【大】 【中】 【小】

台江区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5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火灾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工作,立即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欢乐祥和。

                          台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及火灾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安办、中央驻闽和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120日,国务院安办下发了《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5号、见附件),121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通报近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生产安全事故,部署春节和“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通报》和国家安监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正值深冬,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燃放的旺季,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最不利的时段,也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火灾事故多发时段。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安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火灾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各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商场、宾馆、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值班巡逻和应急管理,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不留隐患。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执法

  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和春节前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公众聚集场消防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把预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强化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保障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合法经营,严禁超量存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产品和超大规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严肃查处公众聚集场所严重超员、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私自乱拉乱搭电气线路、违章燃放烟花、关闭火灾双自动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予以没收、妥善处置并销毁,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联络、专家队伍、应急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应急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交处置。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准确。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的通报

                       O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1172319分,湖北省武汉市武胜路康宏实业公司服装厂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人受伤,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根据现场勘察,起火建筑共三层,一层为商铺,二至三层储存服装,其中二层局部作为员工住宿场所,经营、储存和住宿区域未有效分隔,属于“三合一”场所,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113055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枫林一路303号的西娜湾宾馆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根据现场勘察,宾馆设置的室外疏散楼梯仅有一个出入口,影响了人员逃生,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131540分,重庆市秀山县一个木材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162340分,四川省广安市一个建材商店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1132331分,广东省东莞市一个临街五金店铺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

  1172240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一个小型宾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118日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11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26号)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街道办、居委会、社区的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各地要根据春节即将来临,公众场所人员流量增加的特点,重点加强公共娱乐、餐饮酒店、商业购物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针对近期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对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小型公共餐饮场所、小型公共休闲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于严重超员、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燃放烟花、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

  三、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严肃查处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事故预防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已将今年以来发生的两起重大火灾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挂牌督办的事项,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施”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同时,要认真分析典型事故案例,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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