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网福州供电公司服务快响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39号,邮编:350009,电话:0591-83098338)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司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指定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
(二)深化信息主动公开。一是配合《条例》和《办法》等文件的实施,由公司营销部牵头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需要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如停电信息公告已覆盖高压和低压的电压等级。三是继续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如用电申请指南按照零散居民客户、低压居民、高压业扩工程以及房地产配套工程等类别分别公布。
(三)规范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内部交流,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学习探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解读《条例》和《办法》,促进信息公开依法管理。二是新公开的信息逐步按照档案馆规范上报。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以往发布信息进行重新分类整理。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良好链接企业和社会公众。二是创新平台载体,试运行微博、微信等新型交流公台,让公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资源。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公司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供电类信息共236条,其中:
(一)企业基本情况1条;
(二)客户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4条;
(三)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2条;
(四)停限电有关信息229条。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司的公开信息,公司主要通过“中国福州”网站、便民宣传手册、供电营业窗口液晶视频、现场宣传活动等形式,主动将相关供电类政府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司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可改进的地方,如公开的信息内容应通俗易懂,更进一步贴近社会公众。
2015年我司将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服务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信息编译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为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6 |
101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36 |
101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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